摘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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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,我們很高興分享毛拉納穆罕默德‧阿里所著的《聖訓手冊》第二十章的節選。在本章中,他強調婚姻是伊斯蘭教道德生活的基石,也強調呼喚真主之名,以保護婚姻免受有害影響的重要性。第二十章 婚姻「『阿拉伯語的婚姻一詞是『尼卡赫』,原意是『結合』。伊斯蘭教認為婚姻是人類社會的基礎,婚姻關係和血緣關係被賦予相同的重要性。[…]婚姻在此被視為提昇道德和靈性的方法。齋戒具有去勢的效果,因為此舉可以抑制肉體的衝動。根據另一段聖訓,婚姻被視為至聖先知的聖行,並補充道:『凡背離我的聖行者,不是我的信徒。』去勢是被禁止的,婚姻是一項神聖的契約,由男女雙方互相同意所訂。[…]婚姻是一份終身契約,短暫的婚姻是被禁止的。婚姻具有雙重的目的,既是提昇人類道德的方法,也是人類繁衍的方式。[…]結婚前應先求婚。建議男子在求婚前,應先讓自己滿意對婚配的希求。[…]賈比爾說:真主的使者,願真主賜他平安與祝福,說:『當你們中有人向一名女子求婚時,如果他有能力調查吸引自己娶她的地方,他應該去調查。』穆吉拉傳述,他向一位女子求婚,先知,願真主賜他平安與祝福,說:『去見她,如此你們之間更容易達成共識。』監護人必須取得女子的同意,女子的父親將她嫁出去,她卻不喜歡這門婚事,這起婚姻便無效。婚姻建議彼此身分平等,但所有穆斯林皆平等,所以沒有擇偶的限制。[…]高尚的品格是女子最寶貴的天賦,娶她時應對此加以考慮。[…]」